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终检时间为5月25日至27日。
体检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军区协调组织的体格复检。复检由设区市招考办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复检费由考生自理。
报考我省艺术类空乘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航空体检。
六、填报志愿
19、考生应在认真阅读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和我省2008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专业志愿。考生志愿必须由本人亲自填报,所填内容应真实、准确,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填定上交后的志愿任何人不得更改、覆盖、调换。志愿表与志愿卡不相符时,以志愿卡上的志愿为准。因考生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为了尊重考生意愿,充分体现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其他院校。
填报志愿的方法与时间:
(1)提前批本科志愿考后估分网上填报:
6月13日至16日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含外省艺术、体育)院校志愿。没有条件上网的考生可到所在县(区)招考办上网填报。
(2)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志愿在考生知分(即考生得到成绩通知)、知线(即省里已公布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知位(即考生知晓自己成绩排名)后纸质填报:
6月27日至29日纸质填报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3)第三批本科及专科(高职)志愿网上填报:
7月26日至28日在网上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志愿。“三校生”职教本科班志愿填在第三批本科栏内,高职志愿填在专科(高职)栏内。
(4)我省今年每个批次一、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实行网上填报缺额院校志愿。届时未录取的、符合填报缺额院校志愿资格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自行根据省高招办公布的缺额院校情况填报缺额院校志愿。省高招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七、建档
20、考生纸质档案建档工作由各设区市招考办组织县(区)招考办进行。高考的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区)招考办保管,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书》、省高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仅民办本科和第三批本科院校录取考生需要)和本人准考证原件领取纸质档案,自行带交录取院校报到。
考生档案应具备如下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基本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考志愿表,其中提前批本科志愿由考生本人根据网上填报志愿填写在志愿表中(以网上填报志愿为准),第三批本科及专科(高职)批次志愿表由县(区)招考办根据考生网上志愿表打印建档;
(4)考生高中阶段有关档案材料;
(5)考生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6)报考有外语口试或徒手画要求和享受优惠的考生还应分别具有下列材料:
①《外语口试成绩记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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